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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4章尔往哪里走

作者:山羊啃土豆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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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第64章尔往哪里走

    金泰也是出了酒吧以后在路上走了好一段距离,才把紧攥的双拳松开。

    手心里全是汗。

    不怕是假的。

    他离刘晨光太近了,这老小子的枪法,他也算见识过,隔着一辆车,还有快五六米的距离,不用眼睛看都能准确击中目标。

    金泰不管是飞刀还是飞剑,到目前为止都有一个最大的弱点——太慢。

    也许在冷兵器较量的过程中,一旦他施展开来,威力是无穷的,但是可惜现在是热兵器时代,随便哪个普通人手里只要有枪,食指微微一动,他就得狼狈逃命。

    在一个什么都讲究快的年代,飞剑飞出体外的速度实在太慢了,跟不上实战的节奏。

    还有,他的近战能力无限接近于零。

    脖子上传来的隐隐痛感还在提醒着他,就在上午的时候,他差一点儿就被人掐死。

    这也让金泰从对自己力量的自信中清醒过来。

    原来在实战中,他的力气并没有大到可以完全无视任何人类的程度。

    就好像在战场上,冲锋的战士在离敌人阵地最后三十米的时候,可以跑出让短跑运动员都羡慕的速度一样,生死相搏的时候,人类的爆发力永远是让人惊叹的,受过严格训练的人所能爆发出的力量更加会让对手畏惧。

    再加上极具实用价值的格斗技巧,那个黑人之所以被弄死,完全是因为他想不到会有可以自己飞的刀和剑。

    可是下次呢,刘晨光是见识过他的本事的,怎么防备,他一定早有定计。

    要想在今后的争斗中永远立于不败之地,那就得不断对自己掌握的技能进行改良。

    金泰心中下定决心,等摆脱现在的麻烦,今后一定要每天抽出时间来,好好把自己的异能加以利用,那会是今后自己唯一最值得信赖的保命之计。

    能活多久,活的好不好,头脑固然重要,异能也会是不可缺少的。

    民族大学西门再往北走一段有一个小广场,音乐声隆隆地响着,不少的大妈已经聚在一起,开始了一天必不可少的娱乐活动——广场舞。

    金泰站在围观的人群里,眼睛看着跳舞的大妈们,心里却在不断盘算着今后的事情。

    一辆丰田车在机动车道里靠边缓慢行驶着,最后停在了路边。

    街上的空气稍显紧张,有不少的交警,还有特警巡逻车停在广场边上。

    一个交警走过来,在丰田车窗上敲敲。

    一张年轻黝黑的脸露出来。

    交警敬了个礼,“把车开走,这里不许停车。”

    司机把手伸到上衣兜里,掏出一张证件,“执行公务。”

    交警看了看,再次敬礼,多了些惴惴不安,“对不起,打挠了。”

    车窗再次摇上。

    吴晓丽在后座上放下望远镜,“没打起来,这小子学聪明了。”

    “我还以为一会儿要进去收尸了呢?”司机咂着嘴,“这下可好,玩不成了。”

    吴晓丽拿出手机,“看来这回咱们又要白跑一趟了,这帮家伙还真是兵强马壮,到现在为止一点儿破绽都没有,也不知道是谁在出谋划策。”

    梁锦天也在人群里,不过作为一个围观广场舞的群众,他的形象过于特殊了一些,虽然也穿着普通的服饰,身上的蓝白格衬衫和牛仔裤就跟普通的打工仔没什么不同,但是那种不一般的贵气,几乎一下子就把他从人群里孤立出来。

    就连金泰这种有点儿脸盲的人也一眼就把他从人群里挑了出来。

    不过梁锦天对自己的德行显然缺乏了解,他信步走到金泰身边,“去见过刘晨光了?”

    金泰心中一惊,“你跟踪我?”

    梁锦天没有回答他的问话,“你让我打听的人,我查到了,冼周是他的中文名字,他还有一个英文名字,埃尔文.辛格,美国海豹突击队上士退伍,自由佣兵,只为自己打工,是个战术专家,他有一个弟弟,叫冼阳,前不久——在一个叫关岭的地方被杀了,”说到这儿,梁锦天故意停顿了一下,看金泰的表情,“在火车站。”

    “我——艹——”金泰马上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惹上这路货色了。

    看来还真是冤枉刘晨光了。

    本来一个无关痛痒的小人物,却引出这么厉害的一个家伙。

    从回国,到发现金泰的去向,冼周不到一个月就做到了,这其中要动用的资源,还有他的调查分析能力,都强到了让人害怕的地步。

    “你托我查的事儿,我办好了,”梁锦天说完看着金泰。

    金泰知道他想要什么。

    有来有往,这是交换情报的规矩。

    “别费劲儿了,”他有点儿幸灾乐祸地说,“项怀章全部的帐本都在脑子里,看不出来吧?他喝多的时候跟我讲的,只要经手过的数目字,不管多复杂,全在脑子里,从小到大,任何一个数字,从没忘过,人死了,帐本也没了。”

    梁锦天定定地看着金泰的脸,直到确认他没有撒谎的意思,才吃惊地张大嘴巴,“那酒囊饭袋的家伙有这个本事?”

    金泰很欣赏他吃瘪的样子,“是的,他就是有这个本事,不是所有的天才都在大学里,本来燕妮也知道点儿东西的,而且也有点儿自己的小心思,可是刘晨光把她杀了,所以你的最后一点儿希望也没了。”

    “是刘晨光杀的吗?”梁锦天问。

    金泰点头,“没错,是他,与其在我身上浪费时间,你不如直接去找他,他知道的绝对比我多,而且看他处理绑架案的样子,燕妮见到他时毕恭毕敬的态度,跟项怀章的合作绝对不只一次两次。”

    这是金泰能想到的不把自己也装进去的最好谎言,半真半假。

    刘晨光跟项怀章的关系是他猜的,跟龙金城的关系他一个字也没说。

    梁锦天若有所思着,他不傻,可是他也不能凭空编出证据来,而且金泰也绝对不应该成为他的主要目标。

    那个在火车站抢劫旅客的悲催男到底长的什么样子,金泰甚至都想不起来了,不过现在那个绿风衣的冼周他可忘不了,也不敢忘。

    在他们俩交谈的地方西北方向十几米处,一棵落叶松下,一个戴着老花镜的“老头儿”站在那里默默地看着他们。

    塌肩,佝偻着上身,双腿也微微颤抖,一副风烛残年的德行,好像谁轻轻碰一下就马上会倒地身亡。

    眼镜片后面的眼睛却是如此的亮,还有一点儿凌厉的杀气。

    一个皮球滚落到他的脚边,他低头。

    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儿跑到他的面前,一下子没刹住,结结实实撞到老头儿的腿上。

    看起来一阵风就能吹倒的老头儿稳稳地顶住了小男孩儿的撞击,他弯下腰,把球捡起来,递给他。

    “谢谢,”小男孩儿奶声奶气地道谢,然后转头跑走。

    老头儿似乎被吓到了一样,怔怔地看那个男孩儿消失在人群中,右手把已经掏出一半的手枪又放了回去。

    也许是呆在原地有点儿烦了,他骤然伸展开身体。

    一瞬间,这个佝偻着的老头儿变得高大威猛。

    跳广场舞的大妈们开始了列队行进,在一队大妈走过树下时,那个老头儿不见了。

    在广场上热火朝天的当口——

    广场东南方向一个小区的停车场里,一个穿着黑色夹克满头绿毛的混混正无聊地闲晃。

    蓦地,他的目光被一辆车吸引住了。

    黑色雪佛兰suv,左前方的车灯碎掉了。

    他先是警惕地四下观察了一下,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,接着掏出自己不知在哪儿偷的粉色手机,拍了一张照。

    小跑着跑出小区以后,他突然加速,朝着民族大学方向疯狂跑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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