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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30章 “城里人”小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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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尽量走水窝中间,不要踩旁边的淤泥或者砖屑,跟着我的步伐走,千万小心点。”

    “你放心,我没事的。”

    “可不能再摔倒了,这水里不知道哪里就有碎砖石,一不小心你身上就得留道疤,那就不得了了……”

    “嗯!”

    寒风飞舞中,穆琳一头青丝纷乱,浑身上下早已不见先前的光鲜。

    即便天气寒冷,身上御寒的白色风衣,却因为衣摆过长,还是不得不退下。

    脚上的高靴,半截都陷入了水里,还好质量不错,并没有进水。

    可质量再好,是挡不了那飞溅的泥污的,裤子上斑痕点点。

    身上的那件黑色修身毛衣,更因为刚才一不小心没站稳,手撑在地上,而打湿了袖子。

    此刻只能高高卷起,两截白皙的玉臂,便毫无保护的被冻的发青。

    即便已经如此狼狈,但穆琳却并没有半点退缩,就在小陈一步步的带领下,艰难前行。

    不过她的形象虽然狼狈,但是相比她前面,正在用十分丰富的经验,紧张而又小心带路的小陈来说,还是好了太多的。

    咱们小陈,此刻一手拧着穆琳的礼盒,一手拧着穆琳的风衣,两条裤腿高高卷起,暴露在寒风中,任由那双名贵的皮鞋泡在水里,深一脚,浅一脚的在穆琳前面小心带着路。

    脸上再也没有了先前那仿佛城里娃般,对这泥泞路满是无奈的神情。

    他走的小心而又稳重,经验确实丰富。

    只听他刚才交代穆琳的话,便能明白,他在这种环境里绝对算得上是个行家,绝非他所表现出来的那副上层圈子里混的优越姿态。

    其实啊,说来有些搞笑。

    此刻他那裤腿其实早已湿透了,然而他却固执的还是要挽的老高,任由双腿暴露在寒风中受寒都行。

    穆琳是有些不解的,问他为何挽那么高?稍稍卷至小腿就好了嘛,这样多冷!

    他的回答,让人惊奇。

    “有泥水,挽高点就不容易弄脏。可惜,先前应该将鞋也脱了,过了这段路再穿上,待会上岸了,哪里还能看得出品味呀……”

    小陈的神情有些忧愁!

    说实话,穆琳这一刻,心底是有些震撼的。

    因为她低头看看自己满是泥污的裤腿,顿时觉得小陈境界好高,湿了不要紧,但是脏了不行……

    竟比自己还爱美!

    然而,她永远不会知道,小陈这句话的意境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其实小陈这个人,还真是当今时代的一个代表。

    要论起来,他身上是很有研究价值的。

    他先前不愿下水的优越性,很明显,也远超了毫不犹豫的穆琳。

    此刻他对待狼狈的态度,也远比穆琳还要重视!

    而事实上,穆琳才是真正有资格优越的人,他是地地道道的泥水里打滚成长起来的娃!

    他们两人这迥异的姿态,似乎真的有些不合常理。

    但其实却正是因为两人生长环境不同,所以价值观不一样。

    因为没有拥有过,所以向往,所以在乎。

    穆琳生来,虽然不是大富大贵,但却真正未吃过金钱的苦。

    而小陈不同,他正是因为小时候条件太差了,苦怕了,那时候根本无法去关注所谓的形象。

    但,没有条件,不代表不羡慕,不向往?

    事实上,在他心底,比一般人要更向往优越,甚至能够称之为执着的一定要得到。

    为此,他脸可以不要,道德可以不要,在遇到比自己强的人面前,他什么都能丢弃,唯一不能丢弃的便是机会和利益。

    所有的一切,都只为了脱离贫苦低贱的生活,不做一个下等人!

    下等人?

    三个字,足以说明,他对那苦哈哈度日的时段是如何厌弃的。

    好嘛,多年的奋斗,机缘巧合,他如今也总算是出了头!

    他认为自己已经混进了上层圈子,自然要从各方面去提高自己,并且要得到别人的认可!

    一遭得志,自然不能锦衣夜行。

    在都市里还好看不出来什么,可一旦回到了家里,那便不得了了。

    上等人是怎样的?

    他认为,最能体现的是经济条件的优越。

    所以别人家修两层楼?

    他修四层,而且还弄俩三米高的大狮子蹲在门口,那可真唬人……

    别人家买十八寸彩电?

    他买三十六的,一个房间一台!

    并且还带齐音响套装!

    那好家伙,一过年的时候,他家里那真是轰轰轰,隔老远两人面对面说话,都必须狂吼才能让对面听见……

    别人家买摩托车?

    嘿,他开跑车,可惜底盘太低了,家里有些路没法走,没关系嘛,就停在最显眼的路口……

    甚至说句不好听的,有次回家,朋友闲聊中,问他娱乐圈里那么多美女,怎么没见他带个漂亮女孩回来?

    好嘛,这下他硬是不得劲了,其实那时他有女友的,只是他左思右想,觉得带不出手,毕竟他在娱乐圈里混,确实什么样的美人没见过?

    找对向,并不太追求这个,但尼玛,他硬是觉得若不带个养眼的回来,确实配不上自己现在的身份啊……

    这不,一回城,这位爷一冲动,便毫不犹豫的要分手。

    然后火速和一个模特搞在一起,不等下次过年,那尼玛清明就带回家了……

    看看这派头,无需多说,他在用一切方式证明自己的小人得志!

    但他,这只是第一步,他也意识到可能有些肤浅,还需要内在深度。

    开玩笑,哪个上等人会继续在泥水里打滚?

    他认为,如果他继续这样,便代表他依然没有脱离下等人的标签!

    所以啊,他又怎能还如以前般,自然要随时注意自己的光鲜形象……

    他的改变,他高高在上的气质,得到了最深层次的认可,那便是从家里人,到七大姑八大姨,甚至邻里相亲,乃至县里,没有一个人告诉他“其实,你还是肤浅了,当你不需要这些来表现的时候,你才真正有了你要的气质!”

    他所看到的,都是别人竖起的大拇指,而且是真心的,因为他周边的人,和他一样都认为他所表现出来的一切,便是成功挤入上层生活的象征。

    所以啊,先前看到这路的时候,说实话,如果时间来得及,他宁愿绕路,或者花大价钱来,让人铺出一条能走的路来!

    这才是大人物的做事方式。

    当然,现在他还是在泥水里打滚,原因还是一样,因为能给他未来的人在淌水,他便能放弃一切脸面……

    他是小人,却真的没人能够侮辱他一直奋斗的目标。

    即使他并不知道自己所努力的方向是错的,按目前发展,他永远都成为不了他希望的那种人,但他却一直在努力,比任何人都努力。

    裤子已经湿了,却依然要保持干净的态度,这随时随地,都会用最大的努力保持做作的人性丑陋,似乎很值得鄙夷!

    但同时,又何尝不值得赞赏?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路真的很长,数百米的路段,被压的不成样子。

    一个真正没走过的女人,和一个放不下身段的男人,两个娇滴滴的“上层人士”用农村孩子看到都会不住撇嘴的姿态,极其小心的行走在长征道路上。

    半个钟都过去了,两人还没走完。

    不过他们运气还真是不错,前方竟缓缓来一辆轰隆隆的拖拉机。

    这泥泞的路,拦不住这铁家伙!

    当来到这两个一眼便能看出是城里人,手里提着礼品的来客,山里人淳朴的气质便显现出来。

    拖拉机在两人前面停下,司机是一个大爷,叼着烟卷,望着他们问道是哪家的客人。

    “大爷,新年好,我们是来王家拜年的!”小陈也不知是哪家,穆琳便答话道。

    “什么?哪家?”可拖拉机轰隆隆的,大爷听不清。

    穆琳只好走进一些,拨开额前的发丝,扯开嗓子大叫道:“大爷,王家!我们来王家拜年!”

    也不知道大爷听到没有,但他却绝对看到了穆琳的长相。

    微微一愣之际,竟一把从车上跳下来,掐着烟走到穆琳身前,仔细再看了一眼,一声大笑:“嚯,这不是清秋么?”

    穆琳和小陈倒都没有奇怪,毕竟冷清秋的名字已经家喻户晓,太多人这么喊她。

    就连公司里,都经常会有人这么称呼。

    小陈眼前一亮,看大爷的姿态便知道,粉丝啊!

    他眼神一瞅那拖拉机,之前小心行走的姿态不见了,那是一个身手矫捷,和老大爷一般,三步并作两步,水花飞溅之时,便哈哈大笑道:“大爷,您眼神真好使,就是清秋啊,如假包换!”

    穆琳看着他那热情的模样,微微一顿,便只听他道:“大爷,我们是来拜年的,您这儿这路……不好走啊!”

    穆琳一愣,马上意识到这家伙是想让人帮忙,可看大爷明摆着是有事出去的,连忙拉了一把小陈,正欲说话。

    便只听大爷声音如雷鸣道:“冬底下,都被大车压坏了,说是开年了修……清秋,我晓得你是去王家的对吧,不着急,他们老两口都在家呢,你们等着我掉个头,这就送你们过去!”(未完待续。)